將烏龜說成甲魚。意指向外逐境,認境為心;迷真執妄。比喻歪曲事實;顛倒是非。見於宋‧蘇軾(1037~1101年):「然至其惑於眾口,則顛倒錯繆如此。俚語曰:『證龜成鱉』,此未足怪也。以此觀之,當云『證龜成蛇。』」參閱《蘇軾全集‧卷一百三‧志林四十二條‧女妾》。

 

出自五代宋初‧香林澄遠禪師(908~987年)。因僧問:「如何是室內一盌燈?」師曰:「三人證龜成鼈。」參閱《卍續藏‧1565‧80冊;五燈會元‧卷十五》。「鼈」同「鱉」字。

 

宋‧徑山師範禪師(1178~1249年):「靈山話月,曹溪指月。遞代相傳,證龜成鼈。」參閱《卍續藏‧1382‧70冊;無準師範禪師語錄‧卷一》。

 

明‧紫柏達觀法師(1543~1603年):「昔有指鹿為馬,證龜成鼈者,天下不平之。今則指鹿為麟,證龜為龍,天下皆然之。哀哉!」參閱《龍藏‧1633‧154~155冊;紫柏尊者全集‧卷十》。

 

亦作「證鱉成龜」。宋‧隱山璨和尚(約1174年前後在世):「天下老隱山,醜怪百千狀。不依本分說禪,一向橫拈竪放。有時放夜市於蟭螟眼中,有時駕鐵船於須彌頂上。有時倒騎駿馬驟高樓,有時輕引藕絲牽大象。證鱉成龜,喚三作兩。黑豆換人眼睛,偏做遮般伎倆。」參閱《卍續藏‧1318‧68冊;續古尊宿語要‧卷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HUR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