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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健康網 記者駱慧雯/台北報導】 2013年1月8日 18:46

 

 

海豹油和海狗油因含有珍貴Omega-3豐富不飽和脂肪酸和DHA,具有保健功效,造成海豹、海狗被商業獵殺,引發國際動保團體重視,多年來積極推動禁捕令,而我國也順應世界潮流,終於在今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修正案,將禁止廠商進出口海洋哺乳類活體及產製品,民眾也不能購買。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禁止海洋哺乳類活體及產製品進出口,未來市面上海豹油產品皆須下架。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許多保健食品業者宣稱「海豹油」含有珍貴的Omega-3不飽和脂肪酸及DHA與EPA,具有保健功效或療效,實際上並無醫學根據,反觀海豹油脂中所含的汞與多氯聯苯(PCB),長期服用對人體腦部、神經、器官可能造成的危害,民眾切勿相信廠商廣告促銷,囤積購買。

 

民眾若需要攝取DHA與EPA,可從亞麻籽、胡桃、毛豆、小麥胚芽等植物中取得,不需花大錢購買殘酷血腥的海豹油產品。

 







 

野生動物海豹因被不肖業者殘殺、製成海豹油,瀕臨生存危機。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進一步指出,為了製成海豹油,歐美各國曾經殘忍獵殺海豹,使海豹面臨嚴重的生存危機,為保護這群野生動物,美國早在1972年即通過「海洋哺乳類動物保護法」,禁止任何海洋哺乳類動物及其產製品輸入,歐盟也於2009年以壓倒性票數下令禁止其會員國在市場內進行任何海豹產製品交易,如今台灣立法跟進,將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禁止的國家。



此法案公布施行後,目前市面上現存海豹油產製品,廠商必須全部下架,若要持續販售庫存品,需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並經同意後始得販售。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即使是產地國原住民,也僅能以傳統領域內住民因生存所需獵捕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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